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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理资料时,1.发现有丢失了税局盖过章的“免抵退税汇总表”“出口明细表”,那我怎么办呀??2.我应该怎么重新办理呢?3.如果没有这些表,税局会不会让我转内销呢

提问:
在整理资料时,1.发现有丢失了税局盖过章的“免抵退税汇总表”“出口明细表”,那我怎么办呀??2.我应该怎么重新办理呢?3.如果没有这些表,税局会不会让我转内销呢??
回答:
您好!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丢失出口退税有关证明的,向原出具证明的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原出具证明的税务机关在核实确曾出具过相关证明后,重新出具有关证明。若企业成功补办则一般不会有影响。
丢失税局已盖过章的免抵退的报表??怎么办?

http://www.cpa.js.cn/ask/83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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