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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家生产护肤珍珠粉的企业。现在我碰到了这样的问题,2016年10月1日后我在海关用3304910000这个商品代码申报,但我这个月到国税申报退税时国税

提问:
你好,我是一家生产护肤珍珠粉的企业。现在我碰到了这样的问题,2016年10月1日后我在海关用3304910000这个商品代码申报,但我这个月到国税申报退税时国税申报系统显示我这个商品代码无效,现在怎么办呢,我问国税说国税的系统商品代码是海关提供的,这个月已升级了是最新版本了。问报关行说海关这个商品代码可以用的没问题。
回答: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申报日期和出口日期期间,若海关调整商品代码,导致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与调整后的商品代码不一致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按照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列明的商品代码申报退(免)税,并同时报送《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及电子数据。但退税是属地管理,各地要求有所不同,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做进一步确认。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海关商品代码

http://www.cpa.js.cn/ask/83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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