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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A,为国内汽车厂商B的车联网服务厂商,由于车联网业务发展,与国内某通信运营商签订通信服务合同,并由该运营商免费提供车载贴片式SIM卡(功能与普通SIM相同,

提问:
我司A,为国内汽车厂商B的车联网服务厂商,由于车联网业务发展,与国内某通信运营商签订通信服务合同,并由该运营商免费提供车载贴片式SIM卡(功能与普通SIM相同,形态为贴片芯片形态,需焊接)至我司,应用于车厂B的车联网项目。 由于车厂B通信模块规格为多模车规级,目前仅有国外一家车机厂商C具备该规格通信模块生产能力,B选择C作为其通信模块供应商。 贴片式SIM需焊接在C的通信模块上,生产过程在C所在国进行。 由于贴片式SIM卡装车后仍属于我司所有并管理,我司需将SIM卡出口至C指定的国外焊接厂商D,C/D无需为SIM卡付费,完成焊接后完成后车厂B以向C进口通信模块并装车。 想咨询: (1) 在以上的SIM卡出口模式中,可否理解为SIM的出料加工方式出口?(2) 如可以出料加工的方式出口,核销环节可否以B向C的模块采购订单作为依据?(3) 报关上是否有其他需注意的环节? 谢谢~
回答:
1.出料加工指我国境内企业运到境外进行技术加工后复运进境的货物。根据您的描述,贵司的该贸易模式属于出料加工。2.出料加工项下出口的料件在规定期限内加工复进口后,经营单位应持下列单证到主管海关办理合同核销手续: 1.有关出口料件和复进口加工后货物的出、进口报关单(报关单上须有出境地、进境地海关的签章)。 2.经营单位填写的“出料加工合同核销申请表”。 主管海关对核销单证审查是否齐全、有效,根据合同登记备案资料审查实际出口、进口情况。对合同执行情况正常的,海关对登记备案的合同予以核销结案,并签发“核销结案通知书”。3.出料加工合同项下出口的货物,应比照暂时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其中对出口涉及国家禁止和统一经营的商品,应递交外经贸部批件,对涉及国家实行许可证配额管理的,应交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批准文件;对涉及应征出口关税的商品,应交相当于出口税款的保证金。出口加工合同项下复运进口货物时,企业应持原出口货物报关单及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并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关于SIM卡免费出口委托加工的问题

http://www.cpa.js.cn/ask/82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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