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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员老师您好!我司为贵关辖区内AA类联网监管E电子账册企业,于今年2月份以进料对口的方式,通过E电子账册进口保税货物一批,国外客户因颜色存在差异,不允许我司用在

提问:
关员老师您好!我司为贵关辖区内AA类联网监管E电子账册企业,于今年2月份以进料对口的方式,通过E电子账册进口保税货物一批,国外客户因颜色存在差异,不允许我司用在出口成品上,出口成品交货再即,3月份,我方以一般贸易缴税方式进口同品种、同数量、同规格,但颜色上存在不同的百叶窗,用在的出口成品上,4月份成品出口,但2月份保税进口的百叶窗,司存在我司仓库内,我司想6月份退运出去,请问1、这种情况我司属于违规串料吗?2、因颜色存在差异,我司可以以进料料件复出的方式退运回原厂家吗?以上望关员老师能予以解惑,感谢
回答:
您好!贵公司保税料件进口后,加工贸易合同项下成品加工过程中,未经海关许可,而使用非保税料件加工生产,属于擅自串换料件的行为。原进口的保税料件能否退运需要根据情况做具体分析,建议贵公司主动到主管海关说明情况,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加工贸易进料加工的串料

http://www.cpa.js.cn/ask/82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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