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如期收齐单证也必须视同内销征税吗?可不可以到主管局备案适当延期?

提问:
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如期收齐单证也必须视同内销征税吗?可不可以到主管局备案适当延期?
回答:
您好!(一)根据规定,可延期申报的特殊原因有:<1>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或申报退(免)税;<2>因采用集中报关等特殊报关方式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3>其他因经营方式特殊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出口企业有上述情形之一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报申请,经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二)根据规定:逾期不申报有特殊原因的,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延期申报,否则不再受理该笔业务的退(免)税申报,主管其征税部门应视同内销货物予以征税。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如期收齐单证也必须视同内销征税吗

http://www.cpa.js.cn/ask/79819.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