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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在6月份出口一批货物到马来西亚,客户收到后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客户要求我司重新补做一批并出口至马来西亚,相当于我们不收汇,再出口一批货物至客户处,共计139

提问:
我司在6月份出口一批货物到马来西亚,客户收到后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客户要求我司重新补做一批并出口至马来西亚,相当于我们不收汇,再出口一批货物至客户处,共计139箱,毛重1740kg,体积5.5个方,刚建议用照无代价抵偿货物贸易方式报关,请问按照这种贸易方式报关,我司原来(6月份)出口的那批是否还需要退运至中国?这种贸易方式 出口报关时,除常规出口报关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其他资料吗?
回答:
您好!1.原出口的货物可自行选择是否需要退运回中国。2.以无代价抵偿贸易方式出口报关,需要原出口报关单信息、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的进口货物报关单信息或已经办理纳税手续的单证、原出口货物税款缴纳数、索赔协议及一般报关资料。海关认为需要时,还需要提供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出口货物残损、短少、品质不良的检验证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无代价抵偿货物贸易方式报关退运及出口报关资料

http://www.cpa.js.cn/ask/79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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