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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是出口加工区的一家企业,由原材料加工成半成品。因工艺需要,需要外发到区外企业进行酸洗后,再返回企业。问:是否可行?该怎样操作?

提问:
我司是出口加工区的一家企业,由原材料加工成半成品。因工艺需要,需要外发到区外企业进行酸洗后,再返回企业。问:是否可行?该怎样操作?
回答:
您好!出口加工区内企业需要将有关半成品运往区外用于加工,应当报经加工区主管海关关长批准,由接受委托的区外企业,向出口加工区主管海关缴纳货物应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值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后,办理出区手续。加工完毕后,加工产品应按期(一般为6个月)运回出口加工区,区内企业向出口加工区主管海关提交运出出口加工区时填写的“委托区外加工申请书”及有关单证,办理验放核销手续。加工区主管海关办理验放核销手续后,退还保证金或撤销保函。
半成品外发酸洗

http://www.cpa.js.cn/ask/79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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