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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由于快递原因导致销方寄出的专用发票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都丢失了。我应该怎么处理呢?在出口退税上应该作何操作?谢谢

提问:
请问,由于快递原因导致销方寄出的专用发票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都丢失了。我应该怎么处理呢?在出口退税上应该作何操作?谢谢
回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企业需重开发票再进行出口退税,但退税是属地管理,各地要求有所不同,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做进一步确认。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发票丢失

http://www.cpa.js.cn/ask/79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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