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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司为外贸企业,为代理出口的受托方,出口退(免)税如何处理??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何??需要什么资料??那么委托方在出口退(免)税需要做什么??提供什么资料?

提问:
1、我司为外贸企业,为代理出口的受托方,出口退(免)税如何处理??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何??需要什么资料??那么委托方在出口退(免)税需要做什么??提供什么资料?
回答:
您好!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 申报资料: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 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5.下列原始凭证:(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4)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5)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代理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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