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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司进口一批货物,付汇时办理了海外代付。货物于4月份进入保税区,5月份进入境内,海外代付融资到期日为9月份。为此我司需要办理延期付款报告,但在操作时

提问:
老师,你好。我司进口一批货物,付汇时办理了海外代付。货物于4月份进入保税区,5月份进入境内,海外代付融资到期日为9月份。为此我司需要办理延期付款报告,但在操作时因业务员没有告知财务详情,导致财务人员按照4月份的一线报关单进行了延期付款登记,到现在已经无法删除掉。请问这个有影响么?另外针对5月份的进入境内的报关单,还要做延期付款登记吗?烦请释疑
回答:
您好!进口货物进入保税区的,延期付款报告中起算的进口之日以产生报关单的日期为准。根据您的描述,货物进入保税区产生一线报关单,如果一线申报时是以贵司的名义进行的,则是以一线报关进口未进口日期进行延期付款报告。
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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