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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会计! 今天登陆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后,发现有一个报送材料提醒:根据海关企业类别管理规定,请在4月30日前填写上一年度《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

提问:
颜会计! 今天登陆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后,发现有一个报送材料提醒:根据海关企业类别管理规定,请在4月30日前填写上一年度《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进出口收发货人)》,如未按时填写,海关将按规定调整企业管理类别。请问这个是不是就是年报的报送呢?但是年报不是要求6.30前报送的吗?这个是要求4.30前的。那这个到底要怎么申报?是网上申报还是提供纸质现象申报,麻烦海关老师具体怎么操作指导下,
回答:
海关总署令第197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中规定A类企业每年需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但自海关总署令第225号发布后已经废止,故企业无需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目前企业需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在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平台内报送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
年报

http://www.cpa.js.cn/ask/78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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