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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五证合一

提问:
未办理五证合一
回答:
企业应当在辅导期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一起报送到主管外汇管理局:1、加盖企业公章的《进出口收付汇信息报告表》;2、证明进出口收汇及交易真实性的材料(如报关单、合同、发票等);3、外管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辅导期企业结束去外管局需带的资料请帮忙罗列,谢谢

http://www.cpa.js.cn/ask/78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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