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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关于延期付款问题想请教。进口日期为3月20日,如在30天内在网上已操作延期付款金额为20万美金,延期付款时间为7月31日,我司于7月20日先对外支付5

提问:
老师关于延期付款问题想请教。进口日期为3月20日,如在30天内在网上已操作延期付款金额为20万美金,延期付款时间为7月31日,我司于7月20日先对外支付5万美金,预计剩下的15万美金预计付款时间为9月,那么剩余15万美金做延付操作时,是否直接在网上调整为15万,延付日期调整到9月30日?
回答: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报告时间若没有超过实际进口日起的30天,建议删除原预付货款报告,再按付款金额和预计付款时间分两条记录新增延期付款报告;若超过,则需去外管局现场调整。
延期付款的问题咨询

http://www.cpa.js.cn/ask/77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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