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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主要从事铅蓄电池的生产销售,2015年享受了免征消费税优惠政策,请问2016年能否继续享受该优惠政策?

提问:
我单位主要从事铅蓄电池的生产销售,2015年享受了免征消费税优惠政策,请问2016年能否继续享受该优惠政策?
回答:
您好!不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5号)第一条规定,铅蓄电池自2016年1月1日起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因此,您单位自2016年1月1日起应按上述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
铅蓄电池的消费税政策

http://www.cpa.js.cn/ask/77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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