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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能否把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备案的操作流程发到我邮箱:1942939701@qq.com 谢谢

提问:
老师您好,能否把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备案的操作流程发到我邮箱:1942939701@qq.com 谢谢
回答:
您好!根据国税总局2012 年 第 24 号的要求: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2.出口货物装货单;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另以上内容已邮件至您邮箱,请注意查收。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提问,谢谢!
出口退税企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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