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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货(只有几件)跟其它公司货一起出售给同一个客户,提单只提供一份,这份提单可以直接附在备案资料后面么,例如我公司的货只有10KG,另外一家公司货有1000

提问:
本公司的货(只有几件)跟其它公司货一起出售给同一个客户,提单只提供一份,这份提单可以直接附在备案资料后面么,例如我公司的货只有10KG,另外一家公司货有1000KG,,开的提单上是1010KG,我公司将这份提单备案有没有问题,因为只有一份提单但又没显示我公司的出货情况
回答: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 号第八条第四点规定,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2.出口货物装货单;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根据上述规定,一般来说贵司可以使用这份提单来进行备案,具体请与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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