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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本手册是C开头的,是做进料深加工的,也已经做了免税证明,现在原来做结转的客户没有订单了,同时另一个客户也是做相同的型号产品要与我司做进料对口,在同本手册下我

提问:
我这本手册是C开头的,是做进料深加工的,也已经做了免税证明,现在原来做结转的客户没有订单了,同时另一个客户也是做相同的型号产品要与我司做进料对口,在同本手册下我们和此客户做进料对口的,这样税务上具体要怎么操作?
回答:
您好,根据浙国税进[2005] 21号文件的规定,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管理,共分四个步骤: 1、备案盖章。开展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在履行每份进料加工复出口合同第一次进料前,应持以下资料向主管退税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加工贸易业务批准书》,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出口成品申请备案清单,出口制成品及对应进口料件消耗备案清单等。 2、领取手册后,企业应填写《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3、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生产企业在《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最后一笔业务在海关核销之后、《进料加工登记手册》被海关收缴之前,持手册原件、进口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向退税机关办理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退税机关将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在进口报关单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 4、《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出具。生产企业在进料加工业务核销后,应自取得《海关进料加工手册结案通知书》或《银行保证金台账核销通知单》之日起十天内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及《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如有其它疑问请继续在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补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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