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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 外汇规定: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外汇局报告辅导期内发生的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对应情况即可我司6月收到第一笔外汇没有在辅导期

提问:
老师你好 外汇规定: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外汇局报告辅导期内发生的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对应情况即可我司6月收到第一笔外汇没有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报告,会不会有什么影响?谢谢
回答:
您好!如果企业尚未持纸质材料向外管做逐笔对应报告的,建议与主管外管局联系,说明情况,与外管确认是否可以补做。主管外管局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定辅导期结束后是否将企业的外管管理类别纳入A类。
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报告

http://www.cpa.js.cn/ask/76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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