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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符合免退税条件的外贸企业。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提问:
请问下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符合免退税条件的外贸企业。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回答:
您好!外贸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外贸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外贸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提问,谢谢!
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符合免退税条件的外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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