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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出口一批货物,是按一般贸易方式出口并取得报关单,但是不收汇,产品赠送给客户,这种情况下外汇局要不要做报告(报告怎么做)?这种方式在国税可以实行免税申报吗(有

提问:
我司出口一批货物,是按一般贸易方式出口并取得报关单,但是不收汇,产品赠送给客户,这种情况下外汇局要不要做报告(报告怎么做)?这种方式在国税可以实行免税申报吗(有没有文件依据),账务上怎么处理,谢谢!
回答: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建议企业在外汇监测系统中进行差额报告。企业出口的样品不符合收汇、单证齐全的,则视同内销征税不能申报免税,贵司可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另账务可做:(借:营业外支出,货:库存商品)。该账务处理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咨询税务主管部门。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政务平台上提问,谢谢。
出口不收汇

http://www.cpa.js.cn/ask/76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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