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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收款中,一笔收汇第90天才收款,在外管局操作台上做申报处理,属于超出收汇期限90天范围吗?要不要去外管局做现场报告?

提问:
延期收款中,一笔收汇第90天才收款,在外管局操作台上做申报处理,属于超出收汇期限90天范围吗?要不要去外管局做现场报告?
回答:
您好!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需要在外汇监测系统进行延期收款报告。根据您的情况,贵司无需在监测系统做延期收款报告,不属于超出收汇期限。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平台政务咨询提问,谢谢!
延期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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