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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进口两台设备(之前已经预付了90%的货款),今天刚刚拿到报关单(报关单上的日期为2015年11月10日),然后我登录外管局平台看是否可以进行延期付款报告的

提问:
我公司进口两台设备(之前已经预付了90%的货款),今天刚刚拿到报关单(报关单上的日期为2015年11月10日),然后我登录外管局平台看是否可以进行延期付款报告的时候弹出该笔进口数据的进口日期在当前日期30天前,请到外汇局办理延期付款报告。1.请问是不是要在海关签发进口货物报关单后90天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延期付款登记手续?2.弹出这个对话框会不会造成我公司降成B类企业?谢谢!
回答:
您好!1、企业应在在货物进口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根据您的描述,因已超过30天,企业需前往主管外汇局进行现场报告。2、现场报告一般不会影响企业管理类别。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提问,谢谢!
进口设备延期付款

http://www.cpa.js.cn/ask/76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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