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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公司之前在8月份收到30%的预付款,其中10月分有两次与该公司合作,但都没有涉及出口,现在,我们有4批货要在十一月份出口,当时没有弄预收款登记,也没有

提问:
你好,我们公司之前在8月份收到30%的预付款,其中10月分有两次与该公司合作,但都没有涉及出口,现在,我们有4批货要在十一月份出口,当时没有弄预收款登记,也没有延时收款,现在我该怎办?
回答:
您好!如您8月份收到的30%的外汇是作为11月份出口货物的预收款的,由于已经超过了监测企业企业端报告的时效,如企业要进行预收款报告,需前往外汇局进行现场报告。
延期收款登记

http://www.cpa.js.cn/ask/76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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