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新的文件“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想问一下,个人进出境物品如果需要按货物报关,是否还需要找有进出口代理权的企业来帮忙代理报关?
提问:
看了新的文件“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想问一下,个人进出境物品如果需要按货物报关,是否还需要找有进出口代理权的企业来帮忙代理报关?
回答:
按照海关现行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进出口货物报关可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代为办理报关业务。
个人进出境物品如果按货物报关,是否还需要有进出口代
http://www.cpa.js.cn/ask/75952.html
看了新的文件“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想问一下,个人进出境物品如果需要按货物报关,是否还需要找有进出口代理权的企业来帮忙代理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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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海关现行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进出口货物报关可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代为办理报关业务。
个人进出境物品如果按货物报关,是否还需要有进出口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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