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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发生的招待费,不能计入管理费用吗?还是超过了限额就不能计,超过部分要交税?限额是多少?

提问:
您好,公司发生的招待费,不能计入管理费用吗?还是超过了限额就不能计,超过部分要交税?限额是多少?
回答:
您好!业务招待费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所以实际发生数可以计入管理费,但是汇算清缴时应按税法规定计算可税前扣除金额,实际发生数如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可税前扣除额,企业应做纳税调整增加。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政务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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