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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 因我公司2014年9月至12月无出口业务,今年2月开始有业务出口,货款还未收齐,在外汇检测系统因为检测的是前12月数据,所以资金货物比不到7

提问:
老师,您好! 因我公司2014年9月至12月无出口业务,今年2月开始有业务出口,货款还未收齐,在外汇检测系统因为检测的是前12月数据,所以资金货物比不到70%,故201405至201504年度收汇不到70%,是否对企业有影响?
回答: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出口企业上一年度收汇率低于70%(外汇管理局、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上一年度出口收汇金额,加上企业申报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不能收汇金额合计,占企业申报退(免)税的上一年度出口货物出口额的比例)的,该出口企业当年5月至次年4月申报的退(免)税,按公告第二条的规定执行。如企业已经在外汇监测系统平台做了延期收款报告的,外汇局会定期将企业报告的信息发送给税务机关作为退税审核的依据之一,届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形判定是否影响退税。
关于资金货物比

http://www.cpa.js.cn/ask/73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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