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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我们单位2012年办理外汇备案,2012-2014年一直是进口业务,13年3月在窗口上交过辅导期报告表,之后网上外汇平台也没做过任何一笔登记,银行付

提问:
您好,老师。我们单位2012年办理外汇备案,2012-2014年一直是进口业务,13年3月在窗口上交过辅导期报告表,之后网上外汇平台也没做过任何一笔登记,银行付汇也一直可以进行的,一直是A类企业。请问这个情况属于正常范围吗?是不是要补充登记啊 请邮箱告知,或电话帮忙解答非常感谢!0571-83877016
回答:
您好!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务,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一)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二)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远期信用证;(三)以90天以上(不含)信用证方式结算的贸易外汇收支;(四)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五)单笔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日期问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或先支后收项下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不含)的业务。企业端未及时报告的会影响到企业总量核查指标,总量核查指标超过一定范围的企业将会被外管局列入重点监测范围,建议企业及时前往当地外管局做现场报告。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未做网上登记

http://www.cpa.js.cn/ask/72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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