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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现有一批展览品出口到德国,在德国加工后复运到中国,用于明年上海举行的车展参展用。出口的目的是为了加工成展览品,展览会是在上海,加工后复运进口参加上海车展,换

提问:
我司现有一批展览品出口到德国,在德国加工后复运到中国,用于明年上海举行的车展参展用。出口的目的是为了加工成展览品,展览会是在上海,加工后复运进口参加上海车展,换句话说是毛坯出口加工成精品复运到中国,目的是用来上海参展。请问我要如何正确申报?出口时报什么贸易方式,进口时又是报哪个贸易方式才是最准确和最省钱的?
回答: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如符合出料加工的要求,建议到所在地海关加工贸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料加工手续,并按照出料加工申报。如不符合出料加工的要求,则建议按照一般贸易申报进出口。另,出料加工仅限于因国内生产技术无法达到产品要求而必须运至境外进行某项工序的加工;对国内具有生产能力的出料加工,经贸主管部门应不予批准,海关不予备案。开展国家禁止出口和统一经营商品的出料加工,应报经贸部进出口司审批。其它凡属许可证配额管理商品的出料加工业务应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计划单列市)的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海关凭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证件及合同审核登记备案。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产品出口加工后复进口用于上海车展展览

http://www.cpa.js.cn/ask/71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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