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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公司是生产型企业,做进料加工。产品出口后,先在13.0系统做了出口退税零申报,现在手册已核销,接下来的退税申报该怎么做,有操作流程和手册么。谢谢。

提问: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生产型企业,做进料加工。产品出口后,先在13.0系统做了出口退税零申报,现在手册已核销,接下来的退税申报该怎么做,有操作流程和手册么。谢谢。邮箱1173797554@qq.com
回答:
您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文件规定,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应在每年4月2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企业可查看如下网址关于进料加工手册年度核销工作的操作指引:http://portal.gd-n-tax.gov.cn/pub/001017/bsfw/tzgg/sjtzgg/201404/t20140416_391609.html。
出口退税

http://www.cpa.js.cn/ask/71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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