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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测年度内需要做什么?预付款或者先到货的需要在外汇平台上怎么做?怎样在平台上向外汇局报告?请详细解释下!

提问:
在监测年度内需要做什么?预付款或者先到货的需要在外汇平台上怎么做?怎样在平台上向外汇局报告?请详细解释下!
回答:
您好!企业如实并按期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中做有关货物贸易的外汇收支申报,各项指标不会异常。按照外汇局的要求,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务,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一)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二)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远期信用证;(三)以90天以上(不含)信用证方式结算的贸易外汇收支;(四)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五)单笔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日期问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或先支后收项下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不含)的业务。如方便,企业可留下邮箱,发送一份该平台的用户手册供您参考。
怎样做才能让各项指标正常?

http://www.cpa.js.cn/ask/710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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