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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个月报关行才退给我司,请问还能申报退税吗?

提问:
超过3个月报关行才退给我司,请问还能申报退税吗?
回答:
您好!根据《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的规定:生产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因此企业拿到退税联的日期超过3个月,但在上述期限内的,可以正常办理退税。
报关单退税申报

http://www.cpa.js.cn/ask/706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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