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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司和欧洲签订的采购合同,分2批交货。第一批是7月26日收到的,第二批预计8月20左右到货。付款方式是:2批全部交货后,我司收到最终用户的货款后,再

提问:
老师,你好!我司和欧洲签订的采购合同,分2批交货。第一批是7月26日收到的,第二批预计8月20左右到货。付款方式是:2批全部交货后,我司收到最终用户的货款后,再付给国外的供应商。这样付款时间可能就超出第一批进口日期后的90天了,我们实在无法推算客户的付款时间,那么怎么登记延期付款时间呢?如果我登记了,但推算错了要怎么办?在我登记时期前付了怎么办?在我登记时期后付了怎么办?如果实际付款时间和我推算的时间差非常多怎么办?
回答:
您好!如果预计超过进口之日90天尚不能付汇的,需要进行延期付款报告,预计付款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预估,如果与实际与出入的,企业可以进行修或者调整操作。
延期付款

http://www.cpa.js.cn/ask/690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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