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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我们公司是新办的企业,生产型企业,然后这个月进行了出口报关,现在我手上有两单预录单,然后开了出口发票。请问我接下来要做什么?如何进行出口退税?由于第一

提问:
你好,老师我们公司是新办的企业,生产型企业,然后这个月进行了出口报关,现在我手上有两单预录单,然后开了出口发票。请问我接下来要做什么?如何进行出口退税?由于第一次做出口事宜,麻烦老师的详细解答!
回答:
您好!首先请确认是否已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其次货物出口结关以后企业在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中进行数据报送,待数据传输至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后企业即可进行退税申报。正式申报审批通过以后,企业收齐单证,携带以下材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2)《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5)下列原始凭证: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以下未作特别说明的均为此联)(保税区内的出口企业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简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下同);2、出口发票;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1.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2.出口货物装货单;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生产企业第一次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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