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你好!我司是位于南京江宁区的一家贸易型企业,刚完成首次出口,已办好出口退税资格认定,并完成出口并收汇,供应商也已开增值税发票给我们,请问如何向国税部门办理退税?

提问:
你好!我司是位于南京江宁区的一家贸易型企业,刚完成首次出口,已办好出口退税资格认定,并完成出口并收汇,供应商也已开增值税发票给我们,请问如何向国税部门办理退税?请告知流程和所需文件资料。
回答:
您好!在该票出口货物结关以后3-5个工作日电子口岸出口退税系统中即会有报关单电子数据,企业进行数据报送,待数据报送成功、传输至国税系统后可进行退税申报,待单证收齐后再做单证收齐正式申报,正式申报审批通过后企业即可携带材料前往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外贸企业,应提供如下资料: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5.下列原始凭证(1)出口货物报关单;(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3)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4)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贸易型企业如何办理首次退税

http://www.cpa.js.cn/ask/67663.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