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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司是江苏淮安企业。有一单货是我司负责生产灯泡,和广东一家生产灯具外壳的厂家一票出口。就是我司的灯泡和广东厂家的外壳安装后成为一种灯报关出货,在报关行分我

提问:
你好,我司是江苏淮安企业。有一单货是我司负责生产灯泡,和广东一家生产灯具外壳的厂家一票出口。就是我司的灯泡和广东厂家的外壳安装后成为一种灯报关出货,在报关行分我们一部分金额算拼柜出口。报关的时候报关行在境内货源地填写了广东公司的地址(因为货是我们送到广东工厂装配后,由广东方送进仓的),等核销单出来后发现境内货源地是顺德(当时广东方也没询问),财务方面询问后需要更改货源地,但是报关行开始对此事置之不理,不知道我需要询问哪个部门,操作更改货源地事宜,需要提交哪些文件?谢谢
回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确有如下正当理由的,可以向原接受申报的海关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1、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并且未发现有走私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的;2、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者全部退关、变更运输工具的;3、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溢短装、不可抗力的灭失、短损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4、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者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5、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6、其他特殊情况经海关核准同意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应当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并相应提交下列有关单证:可以证明进出口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外汇管理、国税、检验检疫、银行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单证;应税货物的海关专用缴款书、用于办理收付汇和出口退税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等海关出具的相关单证。
境内货源地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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