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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老师,您好!我们和客户签订了20吨货物的人民币合同,要求是预收货款。我司全额收到了这个人民币预收货款,但是出货5吨后,因为一些问题无法再提供给客户货物。

提问:
提问: 老师,您好!我们和客户签订了20吨货物的人民币合同,要求是预收货款。我司全额收到了这个人民币预收货款,但是出货5吨后,因为一些问题无法再提供给客户货物。请问我们要如何处理这个预收的人民币货款?是退回去吗?如果退回要办那些手续和资料?请问是否可以将这个合同的预收货款,转移到与该客户其他的合同下,而不用退回货款?谢谢!提问者:king1010 2014-03-14答复: 您好!是用作其他货物的货款还是退回去企业可与客户协商,如果退回的,因原路退回,如无法原路退回或者退还时间超过180天的,需要向外管申请核准件。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如果和客户协商同意后,我们从其他合同里面抵扣,那么在当初预收货款时登记的合同和后期出货的合同就不一致,那外管核查时会不会有问题呢?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核准吗?需要重新提供新的合同给银行备案吗?那如果预收的时间已经超过六个月的话?谢谢
回答: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的特殊情况是需要提前与主管外汇局进行沟通联系的,如果企业主管外汇局认为企业可以操作的,则企业按主管外汇局要求操作即可。否则核查数据可能会出现异常。企业向外汇局说明情况时,一般需要提供与外商之间的往来函件或合同以证明事件的真实性。
关于人民币预收

http://www.cpa.js.cn/ask/669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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