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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公司,现有一问题请教:我公司主要是为国外母公司在国外承接订单后进行工程设计,并在国内采购这些机电产品,再出口到国外。

提问: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公司,现有一问题请教:我公司主要是为国外母公司在国外承接订单后进行工程设计,并在国内采购这些机电产品,再出口到国外。但其中一些产品中的零部件在国内无法配套,只能从国外采购后,再装配到产品上,产品整体试验合格后出口。那么请问:这些进口并最终要随产品一起出口的零部件在海关进出时要办理怎样的手续?事先需要在海关申请吗或还有其它的审批手续?第一批这样的零部件可能三月底到达上海港。
回答:
您好!您的原材料是否是国外母公司免费提供,如果是的话,企业可以申请加工贸易来料加工,您首先需要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并在主管商务部门申请《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或者协议。经主管海关批准后,可以按照来料加工免税进口该批原料。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政务平台上提问,谢谢!
进口但最终出口的零部件的海关手续

http://www.cpa.js.cn/ask/6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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