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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公司于8.12号预付了一部分外汇,柜子的进口日期为2013-9-30, 剩下的部分于2014-1-3日全部支付。现在的情况是我们没有在外管局的网站上面

提问:
您好,我们公司于8.12号预付了一部分外汇,柜子的进口日期为2013-9-30, 剩下的部分于2014-1-3日全部支付。现在的情况是我们没有在外管局的网站上面做延期,想请问一下是不是需要去现场做延期报告,需要带哪些资料? 非常感谢!
回答:
您好!企业需要提供报告资料到外汇局现场通过外汇局端进行报告,应提交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报告:1)情况说明(说明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需报告的事项和具体内容); 2)外汇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关于延期付款的问题

http://www.cpa.js.cn/ask/66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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