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老师 我们有一个合同在2013-8-12日支付了一部分货款。货物在2013-9-30日进口,余下的货款在2014-1-3日支付完了。但是没有在外汇网上做延

提问:
老师 我们有一个合同在2013-8-12日支付了一部分货款。货物在2013-9-30日进口,余下的货款在2014-1-3日支付完了。但是没有在外汇网上做延期付款的报告。想请问您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要去做现场报告?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另外企业会不会被记过或者降级? 谢谢。
回答:
企业需要提供报告资料到外汇局现场通过外汇局端进行报告,应提交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报告:1)情况说明(说明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需报告的事项和具体内容); 2)外汇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议企业及时做现场报告,以免对企业总量核查造成影响。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企业等级。
关于延期付款

http://www.cpa.js.cn/ask/66634.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