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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南京玄武这边的一家单位,我们企业现在的法人已经变更了,我想问一下那我们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需要变更吗?如果需要变更我要去哪里办理?需要

提问:
您好,我是南京玄武这边的一家单位,我们企业现在的法人已经变更了,我想问一下那我们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需要变更吗?如果需要变更我要去哪里办理?需要带些什么资料?
回答:
您好!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注册海关提交下列文件材料,办理变更手续:1、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3、已变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外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已变更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已变更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6、《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企业变更管理人员时提交)。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变更

http://www.cpa.js.cn/ask/66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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