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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企业的法人变更了,为了不影响今后出货,需要更改哪些证件信息,变更流程怎么走?

提问:
进出口企业的法人变更了,为了不影响今后出货,需要更改哪些证件信息,变更流程怎么走?
回答:
变更企业法人已经流程一般如下:一、工商变更;到企业工商注册地工商局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变更,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二、税务变更;营业执照上法人变更后,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提交材料:1、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2、工商部门核发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或《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或《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或《私营企业变更登记注册书》原件、或《核准变更事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3、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变更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4、已填写、加盖公章、准备完毕的《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三、商务部门;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http://iecms.ec.com.cn/iecms/index.jsp),网上填写并报送《登记表》,之后携带:1、《登记表》原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免交)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四、海关变更;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提交单证:1、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递交营业执照);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企业递交);4、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递交);5、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6、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7、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8、《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9、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五、IC卡变更(南京关区企业),首先登陆商务百事通http://www.chinabeston.com/预约,预约时可选择自助办理或网上办理,如是自助办理的,预约成功后携带:1、变更申请报告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自理报关登记证明书》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批准证书》或《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码证》五项原件及本单位签章的复印件一份。3、变更法人代表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经本单位签章的2号表格。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5、企业法人IC卡、操作员IC卡前往南京市解放东路1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H楼2楼41-45号窗口办理;如是预约网上代办的,则邮寄资料至南京市黄龙路海关大厅7号窗口办理;六、外汇备案变更;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4、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信息可供参考。
进出口企业的法人变更了,需要更改哪些证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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