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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江苏电子口岸的这个平台非常棒,学到了很多知识,但目前我遇到了一个比较复杂的情况,麻烦您帮我看看:1. 12月11日收到客户预付的30%货款4000美金

提问:
老师您好,江苏电子口岸的这个平台非常棒,学到了很多知识,但目前我遇到了一个比较复杂的情况,麻烦您帮我看看:1. 12月11日收到客户预付的30%货款4000美金,30天内无法报关出口,因为本次客户是项目集中采购,还有其他供应商的货物要一起发往客户指定仓库,由他们的指定货代一起报关出口。2. 余下的70%货款,客户预计2014年1月份会全付给我们。3. 客户有个供应商A没有进出口权,因此由我们代理出口,于是客户又在12月21日将该供应商的货款60%,约8000美元付给了我们。他们的余款也会在发货前付完。4. 报关模式:如果A交货顺利的话,2014年1月下旬,先将我们货物和另外那家A的货物各取一套进行报关出口。这次报关金额只有1000美金左右。5. 余下的货物,等到2014年2月份再进行报关出口。我的疑问是,1. 做预收货款登记的时候,我是按实际收到货款的时间和次数分开登记,比如一个4000,一个8000,还是加在一起为12000美元登记?2. 我收到的尾款到时候是否也要登记?不登记会不会影响收支平衡?3. 我的货款是分批预收,实际上,我的总货款最终和我报关出口的金额是一致的,只是报关分成2次,这会有什么影响吗?4. 我们自己的产品已经完成备货,但是A的产品还未开始生产,并且无法确定交货期(明年2月份交货可能性较大)。这样,我在预收货款登记的时候,是否最好将预计出口日期写到明年2月份?如果1月份能报第一次关的话,我可以对预收货款进行出口日期修改,对吗?感谢!
回答:
您好!1、只能分开登记,因为检测系统中的报告是根据银行收汇水单登记的,如果分别收汇的,需要分别报告;2、余款如果在货物出口之内90天收汇的,就不需要报告;3、不会有影响,核查是核查总量的;4、对的。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分批多次预收货款及分批报关出口如何报告

http://www.cpa.js.cn/ask/65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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