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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颜会计海关编码变更后,有一票出口报关的时候用了老的海关编码,之后去电子口岸办理了新旧海关编号并存,报关单信息已从电子口岸出口退税模块中报送,查询到国税总局已

提问:
请问颜会计海关编码变更后,有一票出口报关的时候用了老的海关编码,之后去电子口岸办理了新旧海关编号并存,报关单信息已从电子口岸出口退税模块中报送,查询到国税总局已接收信息,却一直未反馈到高新区国税,这和新旧海关编码有关吗?需要怎么处理?出口货物报关单号:223120***********
回答:
双号并存期间,企业不得在原企业注册登记编码项下开展新的海关业务,需在办结海关相关手续后立即将原注册登记编码注销。 根据问题描述,地方国税没有信息,可能是数据传输问题,建议请高新区国税联系国税总局确认。
关于出口退税

http://www.cpa.js.cn/ask/656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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