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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九、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收汇情况存在非进口商付汇等疑点的,对该笔收汇对应的出口货物暂不办理出口退(免)税。请问:

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九、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收汇情况存在非进口商付汇等疑点的,对该笔收汇对应的出口货物暂不办理出口退(免)税。请问:进口商与收货人为不同人,税务机关接受收货人付款还是进口商付款?
回答:
您好!进口商付款。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税务机关接受收货人付款还是进口商付款

http://www.cpa.js.cn/ask/65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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