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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辅导期企业刚发生一笔业务,是30天内预付款,需要去外汇局做这笔业务的报告吗?还是在辅导期结束后再提交?现在还有核销吗没有核销的话还需要做什么其他的业务吗?

提问:
我们是辅导期企业刚发生一笔业务,是30天内预付款,需要去外汇局做这笔业务的报告吗?还是在辅导期结束后再提交?现在还有核销吗没有核销的话还需要做什么其他的业务吗?公司是北京朝阳区的
回答:
您好!企业应当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外汇局报告辅导期内发生的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对应情况。已经没有核销。企业按规定在监测系统中报告即可。
辅导期企业逐笔报告及核销

http://www.cpa.js.cn/ask/64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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