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我司6月份出口一批货物到韩国,但是因为质量问题,客户不愿意使用这批货物,要求我司重新补货,我司不收客户前,现在重新补的货物我司已经生产好,我想请问一下,重新补货

提问:
我司6月份出口一批货物到韩国,但是因为质量问题,客户不愿意使用这批货物,要求我司重新补货,我司不收客户前,现在重新补的货物我司已经生产好,我想请问一下,重新补货出口的货物的报关单上,贸易方式应该怎么写?因为不收汇,肯定不能写一般贸易了?还有,在新的贸易方式下,我们还要向海关提供什么资料吗?
回答:
您好!补发客户的货物以“无代价抵偿”的贸易方式申报。需要向海关提交的资料除出口货物的全套资料外,还需要原出口货物报关单、双方索赔协议及往来邮件、原出口货物的税款缴纳书,海关认为有必要的还要提供海关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其他文件资料。
出口货物不收汇,应该以什么方式报关?

http://www.cpa.js.cn/ask/63986.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