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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条第五款:2013年5月1日以后报告出口的货物,。。。。。。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第二计量单位,及出

提问: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条第五款:2013年5月1日以后报告出口的货物,。。。。。。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第二计量单位,及出口企业申报的计量单位,至少有一个应同与其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量单位相符,且上述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须相符,否则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请问,上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指外贸企业及生产企业收购出口产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不包括生产企业购入原材料生产出口产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吧。
回答:
您好!不包括,生产企业购入原料后是生产加工后才出口的,商品性质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退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http://www.cpa.js.cn/ask/61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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