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境外人民币收汇,有几个问题请教:1、人民币报关收汇是否和其它外币一样有90天的限制,超过90天的也必须在网上登记延期收款报告。2、如果超过90天的还没有收汇,也

提问:
境外人民币收汇,有几个问题请教:1、人民币报关收汇是否和其它外币一样有90天的限制,超过90天的也必须在网上登记延期收款报告。2、如果超过90天的还没有收汇,也没有预先登记,是否要到外管局现场作报告?这样是否会影响企业降为B类?3、延期付款的人民币也是同样操作吗?
回答:
您好!同时以人民币报关和结算的跨境贸易,企业无需进行贸易信贷等义务性报告,B类企业无需由金融机构核注额度,C类企业无需办理登记。企业外币报关、人民币结算或人民币报关、外币结算的跨境贸易,适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企业应当按规定向外汇局进行报告,B、C类企业应当按照试点分类管理措施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以上问题1、2、3即针对的是外币报关,人民币结算或人民币报关,外币结算的情况:1、若为A类企业,出口后超过90天以上收汇的,需要报告延期收款;2、没有预先登记的且超过系统报告期限的,企业需到外汇局现场进行报告,如外汇局核查时发现企业有义务性报告未及时操作的,可以进行相应处罚,具体由外汇局根据核查的实际情况来判断;3、一样。
延期收款报告

http://www.cpa.js.cn/ask/60772.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