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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想请问一下,十一月份接到一笔单子,由于客户的外汇管制,所以分两次打给我们30%的预付款,在一月10号和24号又给我们70%的尾款,我们2月10号左右报关

提问:
老师好,想请问一下,十一月份接到一笔单子,由于客户的外汇管制,所以分两次打给我们30%的预付款,在一月10号和24号又给我们70%的尾款,我们2月10号左右报关,请问我们一月收到的尾款需不需要作报告?
回答: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1月份收到的2笔尾款仍属于预收货款,1月10日收到的款项在2月10日报关出口,已超过收汇日期起30天,需要在监测系统中做预收货款报告,1月24号收到的货款不需要做预收货款报告。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关于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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