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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司是南通的一家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生产型企业。现在根据某美国客户的需求向其出口一种产品。而这种产品的其中一个零部件需由我方向该美国客人采购(我们与该美国

提问:
您好!我司是南通的一家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生产型企业。现在根据某美国客户的需求向其出口一种产品。而这种产品的其中一个零部件需由我方向该美国客人采购(我们与该美国客户签订采购合同,从中国香港某工厂进口)。其余原材料由我司在国内市场采购。然后由我司组织生产再将成品向该美国客户出口。针对以上描述我有如下问题请教:1.这种贸易形式是进料加工还是来料加工;2.我司以前未从事过加工贸易业务。初次涉及需向什么部门申报什么手续,具体流程怎样,须提交哪些材料?以上十分感谢!
回答:
您好!1.来料加工是对方来料,我方按其规定的花色品种、数量进行加工,我方向对方收取约定的加工费用;进料加工是我自营的业务,自行进料,自定品种花色,自行加工,自负盈亏。 进料加工,进是一笔买卖,加工再出口又是一笔买卖,在进出口的合同上没有联系;来料加工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往往是一笔买卖,或是两笔相关的买卖,原料的供应往往是成品承受人。所以根据您的描述,您应该属于来料加工。加工贸易企业需要递交的资料为:1、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随附《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出口制成品及对应进口料件消耗备案清单》; 2、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以下简称《生产能力证明》),经营企业在《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内再次申清备案的,可递交加盖本企业印章的《生产能力证明》复印件;3、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或协议);4、经营企业委托加工的还应当递交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5、《登记手册》;6、海关按规定需要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政务平台上提问,谢谢!
有关加工贸易

http://www.cpa.js.cn/ask/6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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